(1)劳动仲裁申请书(详细陈述申请事项事实理由,一式两份或按被申请人人数提供);
(2)申请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3)有委托代理人的,需当面签定并提交《授权委托书》,注明委托事项,同时提交受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人的代理人是律师事务所派出的执业律师,应提供执业律师的证件复印件:如委托人的代理人是公民,应提供与委托人签订的不收费代理协议书,以及代理人和委托人之间的关系的法律资料;
(4)被申请人工商注册信息资料;
(5)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劳动合同、暂住证、工作证、厂牌、工卡、工资表(单)、入职登记表、押金收据、以及被处罚凭证和被开除、除名、辞退、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通知或证书等。申请人提交证明材料时,应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审核后退回原件;
(6)《提交证据材料清单》一式两份;
行政仲裁的过程包括首先当事人进行申请,法院通过当事人的申请之后进行受理,法院受理之后进行案件的答辩,案件答辩完成之后进行案件的审查,案件审查完毕之后进行案件的最终裁决。
劳动仲裁需要提交的材料是什么
一、劳动仲裁需要提交的材料是什么
1、劳动仲裁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劳动仲裁申请书,详细陈述申请事项事实理由,一式两份或按被申请人人数提供;
(2)申请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3)有委托代理人的,需当面签定并提交《授权委托书》,注明委托事项,同时提交受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四条
仲裁庭对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决先予执行,移送人民法院执行。
仲裁庭裁决先予执行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
(二)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
劳动者申请先予执行的,可以不提供担保。
二、劳动仲裁的流程是什么
劳动仲裁的流程如下:
1、申请,当事人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仲裁;
2、受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
3、开庭,仲裁庭调查事实、当事人双方举证质证、辩论、陈述最后意见等环节;
4、调解,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应当先行调解;
5、裁决,调解不成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会及时作出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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