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结婚的条件是符合法定结婚年龄,没有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男女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男女都有法定结婚年龄,早于该年龄的,禁止结婚,男性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性不得早于二十周岁。办理结婚登记领结婚证,需要双方一起到一方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申请办理。
涉外结婚登记条件有哪些?
涉外结婚登记条件如下:
1、男女必须自愿结婚;
2、男年满22岁,女年满20岁;
3、双方均无配偶;
4、三代以内双方无直系血亲和旁系血亲关系。涉外婚姻程序是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共同向省市民政局涉外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申请补办结婚登记或者再婚登记的,按照结婚登记程序办理,结婚登记双方各填写结婚登记申请声明,婚姻登记双方必须亲自在婚姻登记申请声明书中的声明人一栏签字或按指印签字,婚姻登记双方向婚姻登记员宣读本人声明,当事人提交三张两寸近期照片,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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