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企业转为内资企业需要准备下列材料:
1、企业关于转为内资企业的请示;
2、企业最高权力机构关于转为内资企业的决议;
3、股权转让协议;
4、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正、副本原件及副本复印件);
5、营业执照;
6、高新技术企业批准证书(正、副本原件及副本复印件);
7、投资中方营业执照或身份证明。
在外资企业转内资企业发生纠纷时,该怎样处理?
现今国家为了支持国内企业的发展,对国内企业扶持政策很多,给予的政策优惠、税收优惠也具有不小的吸引力,以致不少外资企业转为内资企业,意图获得更好的发展和政策优惠。但是外资企业转为内资企业,不是一帆风顺的,出现纠纷是常有的事情,面对纠纷,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不同的处理方式。
在现实生活中,外资企业转内资企业出现的纠纷各种各样,当事人应该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不同的处理方式,不可能所有纠纷都用同一种方式解决的。
例如对外资企业转内资企业而言,在此过程中,最常见的纠纷是股权转让纠纷。因为外资企业转为内资企业,实质是企业的一种改制方式,往往都会涉及股权的转让,而股权转让涉及价格、对象、方式、时间等等方面,极易出现股东与股东、股东与第三人之间的纠纷。
而在实践中,一旦在外资企业转为内资企业过程中出现纠纷的,可以采取以下方式进行处理:
1、协商是解决外资合作双方争议的最佳途径,既能够有效解决问题,也不伤和气。不管是什么纠纷,协商都是解决问题的最快途径,而且要是有人愿意适当退让的,解决纠纷往往不难。
况且在适当情况下,双方协商不成的,要求地方政府或其他人调解也是一个有效的途径。
2、提交仲裁。若当事人间约定仲裁条款的或协商同意仲裁的,可以申请仲裁解决纠纷。
3、法院诉讼解决。若依然未能解决问题的,当事人可以委托律师介入处理,通过向法院起诉的方式解决纠纷。
当外资企业转为内资企业出现纠纷时,协商解决问题固然是好事,但要理性协商,要是发现对方没有协商意图或一拖再拖的,可委托专业公司法律师介入协助磋商,或者直接让律师到法院起诉处理,这是最后最有效的处理方式。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九条,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公司解散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注销登记;设立新公司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设立登记。
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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