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转为外资企业。但需要满足下列条件:1、外方的出资额不应该低于企业注册资本的25%;2、企业法定代表人必须是中方出资人。转型后,保留的中方出资人为自然人时,其在原内资企业的出资应当达到一年以上;3、企业经营项目符合我国外商准入领域的相关规定。
内资企业解散的条件
内资企业解散的条件主要包括:
(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2)股东会决议解散;
(3)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4)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被依法责令关闭。
股东会决议解散时,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需要经过股东大会的特别决议,
即有限责任公司全部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或者出席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的股
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国有独资公司需要经过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
的部门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条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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