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建的认定程序和拆除程序:
1、执法局核实现场并制作现场检查笔录,现场勘验,询问当事人,解释规定,制作调查笔录认定违建性质;
2、立案,并下达违法通知、听证通知以及违法建设拆除通知;
3、下达违法建设强拆通知;
4、逾期未拆,诉诸法院下达限时自拆通知;
5、到期后,执法局按程序进行强制拆除。
一、违章建筑有政府可以强拆的吗
政府可以强拆违章建筑,政府有强制执行的权力的。法律没有规定行政机关具有行政强制权的,作出行政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所以只有在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情况下,乡镇政府才享有行政强制权。实施行政强制执行,行政机关可以在不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情况下,与当事人达成执行协议。但是即使强制拆除违法建筑,政府也要严格遵循相关法律的程序性规定,拆除之前应当先通知相对人自行拆除,在当地张贴公告且不得在夜间拆除。
二、拆违建有什么要求
拆违建的要求:拆除违章建筑必须遵循严格的法律程序,其程序包括:
1、立案;
2、调查;
3、决定;
4、送达和执行处罚决定书;
5、发出违法建设拆除通知;
6、逾期未自拆也没有要求听证的,下达强拆通知。
三、交强拆前的公告期限是多久,具体有哪些
按照法规,接到违建举报,城管核实现场,,制作现场检查笔录,现场勘验,找当事人询问情况,制作调查笔录认定违建性质(找不到当事人通过旁证笔录或通过规划部门认定),立案,下达违法通知,听证通知,违法建设拆除通知,这需要一到两个工作日。违法建设拆除通知一般会要求当事人三到七个工作日自拆,逾期未自拆且未要求听证的,会下达违法建设强拆通知,一般会在三个工作日之后,在此期间会有一次催告,到期后,组织强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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