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先生问:李某在某高档小区买了一处住房。物业管理服务协议约定,该园区实施封闭式管理、警卫24小时对园区进行执岗、巡逻。李某于2008年5月,花2200元购买了一辆电动自行车,平时就放在自家的楼下。可是新车刚买了几天,就被盗了。李某早晨发现车丢后,立刻找物业公司交涉,随后,李某查看了当晚的录像,录像中显示电动车被盗时保安在睡觉,那么本案中物业公司是否应当承担责任呢?
律师诊断:物业管理公司对业主在小区遭受人身、财产损害,并非在任何时候都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而要看双方签订的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的内容在这方面有无细化的要求。
合同中若要求每小时巡逻一次等服务,但物业公司因为疏忽没有做到,而导致业主损失的,物业公司就应赔偿相应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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