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履行抗辩权是针对请求权的对抗权。履行抗辩权主要分类有三种:
1、先履行抗辩权,当合同的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要求;
2、同时履行抗辩权,当没有先后履行顺序时,双方应当同时履行;
3、不安履行抗辩权,当有确切的证据证明对方有经营状况恶化情况时,可以中止履行。
合同履行抗辩权应当遵循哪些原则
1、全面履行原则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即按照合同规定的标的及其质量、数量,由适当的主体在适当的履行期限、履行地点以适当的履行方式,全面完成合同义务。当事人一方在履行中对合同约定义务的任何一个环节的违反,都是违反了全面履行原则2、诚实信用原则: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五条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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