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二条劳动合同分为定期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第十三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明确终止时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签、订立劳动合同的,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一)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二)用人单位首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重新签订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距法定退休年龄不满十年的;(三)劳动者连续签订两份定期劳动合同,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情形的,续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录用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第十五条以完成一定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完成一定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协商订立以完成一定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全文477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