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某些情形下,可能会出现用人单位未能严格执行育儿假政策的现象,此时作为劳动者,我们有权依法维护自身的正当权益。在此,我想提醒大家注意我国最新出台的相应法规,根据其规定,如果申请育儿假,那么您的工作时间将至少减少五分之一。此外,您可享有共计长达1年的假期长度,在此基础上还可申请两次假期延期,直到孩子满三周岁为止。但是需注意的是,具体实施细则还需要按照各个省份、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来执行。
假如您遇到了用人单位拒绝给付育儿假的情况,以下几点建议可供参考:
首先,您可尝试与所在单位的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或有关领导进行友好协商,阐明自身合理的权益诉求,并详细说明相关的法规条文。
若与企业的对话无果而终,您可向所在地的劳动监察机构进行求助,向其详细陈述所面临的问题,并请求法律援助以及相应的帮助和指导。
最后,倘若以上尝试仍未能解决问题,您也可考虑咨询专业的劳动法律顾问或者律师,并且视具体情况是否愿意启动法律程序。
《劳动法》第六十二条
第六十三条
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一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全文505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