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农民有权拒绝土地流转吗?
农民有权拒绝不公平的土地转让,他们可以向当地土地管理部门或乡镇人民政府申诉。土地流转是指土地使用权的流转。土地使用权流转的含义是指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民将土地经营权(使用权)转让给其他农民或经济组织,即保留承包经营权,转让使用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的主体是承包人。承包人有权依法决定是否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以及如何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第三十五条承包期内,发包人不得以少数服从多数为借口,单方解除合同、强迫承包人放弃或者变更土地承包经营权,以划分“口粮地”和“责任地”为由收回招标承包的承包地,收回承包地抵债。第五十七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强迫承包人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让无效。第六十一条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干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变更、解除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干扰承包人依法享有的生产经营自主权,强制、阻碍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的承包人承包土地,给承包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等;情节严重的,由上级机关或者所在单位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004年,国务院颁布了《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明确了“农民集体所有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依法流转”;2014年,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引导有序用地的意见》“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与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要求大力发展土地流转与适度规模经营,五年内确定承包经营权。基本原则:一是坚持确保所有权、稳定承包权、盘活使用权的原则;二是维护农民权益,坚持“自愿、有偿、依法”的原则,坚持土地资源优化配置、土地与其他生产要素优化组合的原则;
4、坚持耕地保护原则,重点保护基本农田。
全文726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