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刑事案件立案追诉要达到哪些标准
时间:2023-03-29 19:01:42 458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1.有犯罪事实。有犯罪事实,是指根据已有的材料能够说明存在危害社会的犯罪行为,包括预备犯罪、正在实施犯罪、犯罪未遂、既遂或中止。2.依照《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对所存在的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

一、犯罪预备和犯罪未遂区别

犯罪预备和犯罪未遂本质区别在于发生阶段不同。犯罪预备发生在犯罪行为尚未着手之前,犯罪未遂发生在犯罪行为已经着手但尚未结束之间。犯罪预备又称预备犯,是指为实施犯罪而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犯罪未遂又称未遂犯,是指已经着手实行犯罪,只是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情形。二者既有区别又有联系,二者相同之处在于犯罪行为未能继续进行的原因来自外界,是行为人意想不到的原因,并非行为人主动中止,只是由于行为被迫中止的阶段不同而称谓不一样。发生阶段的不同致使社会危害性不同,因而二者在处罚上也存在区别: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但不能免除处罚。

二、110可以立案吗

符合标准的给予立案如果是不符合标准的出具不予立案通知书。一般情况下,在七天以内决定是否立案。公安机关接到犯罪线索,需先审查,再决定是否立案。根据案件的复杂程度不同,有不同的规定。客观上存在着某种危害社会的犯罪行为是立案的首要条件。有犯罪事实,包含两个方面的内容。1、要立案追究的,必须是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构成犯罪的行为。立案应当而且只能对犯罪行为进行。如果不是犯罪的行为,就不能立案。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危害社会的违法行为,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就不应立案。由于立案是追究犯罪的开始,此时所说的有犯罪事实,仅是指发现有某种危害社会而又触犯刑律的犯罪行为发生。至于整个犯罪的过程、犯罪的具体情节、犯罪人是谁等,并不要求在立案时就全部弄清楚。这些问题应当通过立案后的侦查或审理活动来解决。2、要有一定的事实材料证明犯罪事实确已发生。包括犯罪行为已经实施、正在实施和预备犯罪。

三、诈骗罪批捕条件

第一:有事实证据证明已经有犯罪事实了,就是有证据证明发生了犯罪事实,有证据证明犯罪事实是犯罪嫌疑人实施的,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行为的证据已有查证属实的。

第二:可能判处徒刑以上的刑罚。

第三: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式,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事件,而有逮捕的必要是指:

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可能自杀或者逃跑的,可能继续实施犯罪行为,危害社会的,可能有碍其他案件侦查的,其他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情形。可能实施打击报复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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