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我是企业员工,怀孕期间产检一直在西南医院,分娩也将选择西南医院,每次产检都是用社保卡挂号,费用发票上会显示医保卡号,帐户有余额时会用卡余额支付,没余额就付现金,偶然听说只要用了医保卡挂号发票显示医保号的,无论实际是否自己支付现金都不能享受产检报销了,是这样吗
A:以其它保险的名义结算的,不论其结果如何,我市职工生育保险均不予报销。主要原因是医保卡个人账户亦属医疗保险基金的一部分,已按医疗保险待遇结算的,就不能再重复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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