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规定的因为自愿实施紧急救助的情况为,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民法典规定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的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四条
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第一百八十二条
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
危险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可以给予适当补偿。
紧急避险采取措施不当或者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紧急避险人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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