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不需要承担责任。而且如果救助人自己受到损害,且找不到侵权人的情况下,可以要求被救助人给予补偿。法律规定,公民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自愿实施紧急救助造成受助人损害如何处理
1、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在自愿实施紧急救助的情形下,造成受助人人身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损害由受助人或者侵权人承担。
2、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三条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没有侵权人、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第一百八十四条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四条
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第一百八十三条
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没有侵权人、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全文469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