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尚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经注册在村医疗卫生机构从事预防、保健和一般医疗服务的乡村医生,变更执业的村医疗卫生机构的,应当依照规定的程序办理变更注册手续
二、办理材料
三、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韶关市南雄分厅卫计局网站(网址:http://wsbs.sg.gov.cn/)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
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在3个工作日之内提出预审意见,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预受理,出具电子版《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乡村医生执业证书》;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5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
4.决定。经审查,符合许可条件的,向申请者发放《乡村医生执业证书》;不符合项目核准有关条件要求的,向申请者发出《不予许可决定书》并说明理由,告知申请者有依法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权利。对作出许可决定的,在20日内通过南雄市卫计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
窗口办理流程
办证大厅通过窗口接收申请人提交行政审批申请后,如果不能当场进行审核与作出受理决定的,应进行登记并向申请人出具行政审批申请材料接收凭证,若可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的,则进入到下一办理环节。
特殊环节
无
四、办理地点
南雄市雄东路一号大润发四楼
五、办理时限
8(工作日)
六、办理机构
南雄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七、办理费用
不收费
八、法律依据
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2014年)
第九条国家实行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制度。
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工作。
文章来源: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dbs.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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