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理。
1.变更工作地点属于变更劳动合同的行为,未经职工同意不能生效,职工可以拒绝,要求单位按原合同履行。
2.国家法律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哺乳期女职工的合同变更仍需双方协商一致方可生效。单位强行变更工作地点的,可以通过工会或妇联等相关组织与单位交涉,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休产假期间是否有工资
休产假期间是有工资的。产假,是指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长至四个月,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八天的产假。职业女性在休产假期间,用人单位不得降低其工资、辞退或者以其他形式解除劳动合同。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另有相关规定公民晚婚晚育,可以获得延长婚假、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其配偶享受陪产假十五天。
产假的相关待遇:
1、产前检查,怀孕的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应当算作劳动时间,单位不应当以此为理由扣发工资;
2、产后哺乳假,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其所在单位应当在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其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30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30分钟。女职工每班劳动时间内的两次哺乳时间,可合并使用。哺乳时间和在本单位内哺乳往返途中时间,算作劳动时间。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六条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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