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业单位探亲假的规定是什么
《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第三条职工探亲假期:
(1)探望配偶,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30天。
(2)未婚员工探望父母,每年给假一次,20天,也可根据实际情况,2年给假一次,45天。
(3)已婚员工探望父母,每4年给假一次,20天。探亲假期是指职工与配偶、父、母团聚的时间,另外,根据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上述假期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在内。
(4)凡实行休假制度的职工(例如学校的教职工),应该在休假期间探亲;如果休假期较短,可由本单位适当安排,补足其探亲假的天数。
二、享受探亲假的条件有哪些
1、主体条件:只有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业(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的职工才可以享受探亲假待遇。
2、时间条件:工作满一年。
3、事由条件:
(1)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配偶的待遇。
(2)与父亲、母亲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
(3)“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是指不能利用公休假日在家居住一夜和休息半个白天。
4、职工与父亲或与母亲一方能够在公休假日团聚的,不能享受本规定探望父母的待遇。新婚后与配偶分居两地的从第二年即可开始享受探亲假。此外,学徒、见习生、实习生在学习、见习、实习期间不能享受探亲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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