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离婚后房屋所有权归属一方并需要其办理相关手续事宜,主要可以采取以下两种策略:
首先,如果生效判决已经载明了房屋应当归属于某一方持有,那么该方人士可依照此判决直接向当地的不动产权属登记中心发起过户申请;
其次,如果是通过协议形式进行离婚,且离婚协议中具体列明了房屋应交付给某一方持有,此时,当事人即可凭借该份协议以及离婚证书等相关证明资料,向不动产权属登记中心申请办理过户登记手续。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
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九条
因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导致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自法律文书或者征收决定等生效时发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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