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无效的原因一般如下:
1、合同主体不合格。如雇主提供假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雇主不具备招聘资格等;
2、合同内容不合法,即劳动合同违反法律、法规和良好习俗,或者损害国家和社会的公共利益。如果约定的工作内容是制造冰毒、假钞等。非法劳动合同不受法律保护;
3、意思表示不真实。劳动合同是双方同意的产物,应当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通过欺诈、威胁等手段签订的劳动合同,违背了一方的真实意愿,因此无效;
4、合同形式不合法。这意味着劳动合同没有书面形式,当事人没有实际履行主要义务,或者劳动合同没有依法或者当事人要求认证。一般情况下,只要当事人采取补救措施,合同形式合法化,就可以认定合同有效。
一、临时工合同有何法律效力?
临时工劳动合同具有的法律效益:临时工劳动合同属于合同的一种特殊形式,所以在效力方面肯定是要遵守一般合同的规定。也就是说临时工劳动合同在主体不合格、内容不合法、意思表示不真实或者合同形式不合法的情况下,可以导致临时工劳动合同无效。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二、哪些行为会导致签署的合同失效?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和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都是无效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无效,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引起无效的原因大体有以下几种:
1、合同主体不合格。如受雇一方提供了假的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聘用单位不具备招聘资格等。
2、合同内容不合法,即劳动合同有悖法律、法规及善良风俗,或是损害了国家及社会的公共利益。如约定制造冰毒、假钞等。内容不合法的劳动合同不受法律保护。
3、意思表示不真实。劳动合同是双方合意的产物,应该是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违背一方的真实意愿,因而是无效的。
4、合同形式不合法。这是指劳动合同没有采取书面形式、当事人也未实际履行主要义务,或者依法或应当事人要求应当鉴证的劳动合同没有鉴证等。
根据法律划定,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应该在劳动合同上签章,即由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关于劳动合同的鉴证,我国目前的法律划定的鉴证是“鼓励鉴证”,而不是“强制性鉴证”。也就是说,鉴证只是劳动合同治理部分对合同进行审查认定的一种形式,不能作为衡量劳动合同是否有效的标志。因此,称劳动合同未经鉴证机关审核盖章,就是无效合同的说法,是没有法律根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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