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项目
个人报名参加青年职业见习
办理依据
《关于进一步推进本市青年职业见习工作的若干意见[沪劳保就发(2007)10号]
办理机构
1.前往区县劳动保障部门所属职业介绍所“见习窗口”办理。
2.曾经在上海公共招聘网(http://jobs.12333sh.gov.cn)申请过密码的青年可直接登录上海公共招聘网报名。
办理条件
凡具有本市常住户口,年龄在16-25周岁(有特殊需要的,可适当放宽到30周岁)、符合见习职业(工种)要求的本市未就业青年,均可报名参加职业见习
申请材料
1.身份证;
2.《劳动手册(高等院校毕业生,以及中专、职校、技校毕业生,应持本人户口簿、身份证等材料到户籍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办理《劳动手册后报名参加见习)。
受理时间
周一至周六9:00-16:30接受办理。
办理结果
审核未通过:当场告知未能成功报名的原因。
审核通过:本市青年可在“上海公共招聘网”中查询和应聘全市职业见习岗位招聘信息,并接受职业指导等公共职业介绍服务。在报名应聘见习岗位后,须参加见习基地组织的面试。面试合格的,可成为正式的见习学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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