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挂失有效期满仍未找回社保卡,可申请办理补卡。
补卡手续也可与挂失手续同时办理。办理补卡手续后,原社保卡自动注销。
有下列情形之一,持卡人可申请换卡:
(一)社保卡有效期满前三个月。
(二)卡面内容污损、残缺,不能辨认。
(三)在专用读写设备上不能正确读写或无法读写。
(四)其他合理情形。
办理补、换卡业务的手续:
(一)补换社保卡地点为银行服务网点。
(二)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代办的,须出具委托人和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
(三)核对银行服务网点提供的个人基本信息。
(四)核对基本信息无误后,填写《淄博市社保卡信息确认单。
(五)领取《淄博市社保卡领卡通知单。
基本信息有误的,应先到参保登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更正,然后重新到服务网点办理补卡手续。
需更换原有照片信息的,应先到人社系统服务网点采集照片信息。
补换社保卡如更换代理银行的,须先到原代理银行办理相关注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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