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验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包括有效的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带照片的户籍证明等,以下同);委托代办的,应当出具委托人和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
(二)提交制卡申请,核对制卡人员相关信息。
(三)核对姓名、身份证号码、出生年月等基本信息(以下简称“基本信息”)无误后,填写《淄博市社保卡信息确认单。
(四)确定社保卡代理银行,由该银行受理社保卡涉及的相关金融业务。
(五)领取《淄博市社保卡领卡通知单。
基本信息有误的,须到参保登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更正,然后重新到服务网点提出申领。
无照片信息或需更换原有照片信息的,须到人社系统服务网点采集照片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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