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加诉讼请求申请书
申请人:xxx,女,1953年1月6日生,地址,电话
被申请人:xxx,女,1989年2月4日生,地址,电话
申请事项:
请求追加以下诉讼请求:
(1)残疾赔偿金元;
(2)精神抚慰金元;
(3)鉴定费由各被告承担。事实和理由:申请人诉各被申请人交通事故纠纷一案已被贵院受理,现经伤残鉴定,申请人构成十级伤残,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减少各方的讼累,特向贵院申请追加伤残赔偿金、精神抚慰金、鉴定费用等诉讼请求,望请准予!
此致Xxx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月日
相关知识:交通事故民事诉讼状范本
民事起诉状
原告廖XX,男,19XX年X月XX日出生,X市X区人,住X市X区XX村X栋X单元XX号。联系电话:XXXX。
被告何XX,男,19XX年X月X日出生,X市X区人,住X市X区XXX村6组,系湘LXX号肇事车辆驾驶员。联系电话:138XXX。
被告何XX,男,X市X人,住X市X区XXX村5组,系湘LXX号肇事车辆车主。联系电话:186XXXX。
被告A保险股份有限公司X市分公司,住所地:X市X路**号。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徐某,系该公司总经理。
案由: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
诉讼请求
一、判令被告何XX、何XX连带赔偿原告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法医鉴定费、辅助器具评估费、营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康复费等178804.77元。
二、被告A保险股份有限公司X市分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赔偿原告120000元。
三、本案诉讼费由被告何XX、何XX承担。
事实与理由
2010年7月8日15时许,被告何XX驾驶被告何XX所有的湘LXXX号重型自卸货车沿S322线由东向西行驶,行驶至开发区工业路段时,与由南向北横路的原告(行人)廖XX相撞,造成原告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原告被送往XXX医院住院治疗,后因伤情严重转至X市第一人民医院继续住院治疗。原告前后共住院68天,共花医疗费45497元,出院诊断为:
1、右足毁损伤;
2、全身多处软组织挫伤;
3、头皮挫裂伤。经司法鉴定,原告的伤情构成陆级伤残。2010年7月19日,X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二大队对该起事故依法作出郴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被告何XX负事故的主要责任,原告负事故的次要责任。
被告何XX为其所有的湘LXXX号货车在被告A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郴州市分公司处投保了交强险,保险限额为12.2万元,事故发生在该保险合同期限内。
根据《民法典》、《道路安全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被告何XX、何XX应对原告的各项损失(详见附后清单)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被告A保险股份有限公司X市分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内对原告承担赔偿责任。原告多次要求被告履行赔偿义务,但至今,被告仅支付医疗费45000元,余款拒不支付。为维护合法权益,原告特诉至法院,请求判如诉请。
此致
X市X区法院
具状人:
20XX年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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