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公安户政部门目前采取“先受理、后审核”方式开展出生小孩户口登记工作,有关具体细则预计下周对外公布。
登记对象不限于“新生儿”还包括年龄更大儿童
据了解,我市公安机关此前一直沿用2006年出台的《惠州市城镇户口准入实施细则(试行),规定出生小孩户口登记须提供和审核的证明材料包括《出生医学证明、父母的《结婚证、父(母)的《户口簿、父母的《居民身份证,以及新生婴儿父(母)户口所在地县级或乡(镇、街)人口计生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婚育证明。
今年5月,省公安厅、省卫计委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出生小孩户口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规定: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卫生计生部门凭出生小孩的《出生医学讲明、父母(或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结婚证及居民户口簿办理户口登记。
“《通知中所指的对象是‘出生小孩’,不仅限于‘新生儿’,也包括一些两三岁甚至年龄更大的儿童。”市公安局户政科科长严*阳介绍,在具体工作中,公安户政部门将面临业务分流、年龄较大孩子出生证真伪审核以及其它信息调查等等,工作量巨大。为了最大限度避免出现问题,该科已经开始制定具体实施细则,预计下周正式公布。
并非计生政策放宽,社会抚养费征收数额不变
“有一点必须提醒广大市民,小孩户口登记政策调整并非计划生育政策放宽,对于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社会抚养费征收数额不会变化。”严*阳说,我市公安机关将会同市卫生计生部门建立通报机制,对违反计划生育情况进行通报。
此外,市公安局还提醒市民,《通知规定的出生小孩户口登记条件是长期性政策,没有时间限制,市民不必扎堆办理。
《东江时报报道
新生儿入户不再挂钩计生证明
惠州前日起已实施遇违规行为可向户政科投诉
东江时报讯惠州新生儿入户不再需要计生证明,也不得与上环、结扎挂钩。昨日记者从市公安局户政科了解到,自本月3日起,市民办理小孩户口登记,不再需要提供由街道办开具的计生证明。
办理入户暂不需要预约
日前,广东省公安厅、广东省卫生计生委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出生小孩户口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要求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办理新生婴儿户口登记手续时,要进一步简化手续,不得将持有计划生育证明或结扎证明等作为办理出生入户的前置条件。
市公安局户政科相关负责人昨日表示,自本月3日起,全市各级公安机关户政部门、户籍派出所已落实《通知,市民给新生小孩办理户口登记时,不需要提供计生证明以及上环、结扎等证明,携带“三证一簿”的原件和复印件直接到户籍派出所,直接申请办理即可。
“目前办理不需要提前预约,将相关证件提交给工作人员后,在办证现场填写相关入户申请表,留下联系方式,就完成了申请办理的全部手续。”该相关负责人还特别提醒,惠州将一直按照《通知的要求实施,请需要办理的市民不要扎堆办理,按照现场排队顺序先后办理。
入户审核将出工作规范
为应对新规定实施后,可能出现的扎堆办理情况,市公安局户政科表示,各级户政部门、户籍派出所将采取“先受理、后审核材料”的方式,以提高工作效率。“具体如何审核材料,要审核多长时间,包括市级公安机关具体负责哪些内容,县级公安机关具体负责哪些内容等,预计下周出具一个详细的工作规范。”该科相关负责人说。
政策外生育小孩也可办理
市公安局户政科相关负责人表示,计划生育政策是基本国策,公安机关在户口登记过程中,发现政策外生育又未经卫生计生部门处理的,会先按《通知办理小孩户口登记,然后将相关信息通报卫计部门进行处理,不影响新生儿入户权益。符合“单独二胎”政策,为家庭中生育的第二个小孩申请办理入户时,也同样不需要提供计生证明。
市卫计部门提醒,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出生的小孩,不管是否办理入户,其父母均需自觉履行缴纳社会抚养费的义务。
记者走访
咨询的多办理的少
昨日下午,记者来到市公安局江北派出所,现场并未见到有市民前来申请办理新生儿童入户。负责办理户口登记的两名窗口工作人员表示,最近这一个月,每天都能接到市民来电咨询关于办证是否不再需要计划生育证明等内容,有时一天20多个电话咨询,咨询者多数是女性。
“但是这两天真正来现场办理的人比较少,预计下周办理人数会比较多。”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自新规定实施后,截至昨日已受理了10多例新生儿童户口申请,目前来到现场申请的市民,他们的孩子多数是已出生有一年至三年。
温馨提醒
拨2829924可投诉违规
近日,有惠阳网友在本地论坛发帖讲述,自己拿着文件到当地派出所办理新生儿童入户证明时被告知,仍然需要提供计划生育证明或结扎证明。市公安局户政科相关负责人表示,如果市民今后在申请办理过程中,仍遇上述情况,可以拨打科室电话2829924反映或咨询,对小孩登记入户的日常工作中将计划生育证明或上环结扎证明作为入户前置条件的,一经查实,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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