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安局通报,调整小孩出生登记入户政策,我市公安机关在办理小孩出生登记时不再进行计生审查。
根据《广东省公安厅广东省卫生计生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出生小孩户口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公通字[2015]71号)精神,经佛山市政府同意,市公安局从2015年8月10日起对全市小孩出生登记入户政策进行调整。调整后,我市公安机关在办理小孩出生登记时不再进行计生审查。
市公安局表示,办理小孩出生登记所需提供的资料可参阅“佛山警务在线”网站的办事指南。为了避免群众扎堆办理,市公安局拟用2个月的时间集中处理小孩出生未入户问题,按小孩的年龄段制定了集中办理小孩出生登记时间安排表。请需要办理小孩出生登记入户业务的市民按照安排表的时间前往办理。调整后的出生登记入户政策长期有效,集中处理期过后,全面放开办理。
警方提醒
10月12日起全面放开办理入户
1、出生登记入户与计生审核脱钩政策长期有效,10月12日后全面放开办理。
2、按照规定,除父母双方为现役军人或大学学生集体户口外,小孩须随父亲或母亲入户。如果之前已通过非正常途径在其他地方办理了虚假户口的,必须先注销虚假户口出具注销证明,才能随父亲或母亲入户。
3、办理出生登记所需材料请参阅“佛山警务在线”网站的办事指南。
4、使用伪造证明材料的,将按《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法律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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