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户需要提供房产证明,户口登记机关在户口登记工作中发现反革命分子和其他犯罪分子应当提请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迁户需要提供房产证明。
户口簿、册、表格和证件的式样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统一制定,并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机关统筹印制。公民领取户口簿和迁移证应当缴纳工本费。
户口登记机关在户口登记工作中,如果发现有反革命分子和其他犯罪分子,应当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公民因私事离开常住地外出、暂住的时间超过三个月的,应当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延长时间或者办理迁移手续;既无理由延长时间又无迁移条件的,应当返回常住地。
公民在常住地市、县范围以外的城市暂住三日以上的,由暂住地的户主或者本人在三日以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暂住登记,离开前申报注销;暂住在旅店的,由旅店设置旅客登记簿随时登记。
公民在常住地市、县范围以内暂住,或者在常住地市、县范围以外的农村暂住,除暂住在旅店的由旅店设置旅客登记簿随时登记以外,不办理暂住登记。
房产证对于户口登记有影响吗?
根据我国的《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房屋登记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房产证是房屋所有权的证明文件,对房屋的权属具有证明作用。然而,房产证对于户口登记并没有直接的影响。
在实际操作中,房屋所有权的转移可能会影响到房屋所在地的户口登记。例如,父母和孩子共同生活,如果父母将房屋赠与给孩子,孩子的户口登记可能会跟着房屋所有权的转移而进行相应的变更。但是,房产证本身并不会对户口登记产生直接影响。
因此,从法律的角度来看,房产证对于户口登记没有直接的影响。然而,在实际操作中,为了确保房屋所有权的清晰明确,可能会涉及到户口登记的变更。
总之,房产证与户口登记并无直接关联,但在实际操作中,可能会因房屋所有权转移而影响到户口登记的变更。因此,在办理相关手续时,应仔细阅读相关法规,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一)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二)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三)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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