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父母或监护人为新生婴儿申报出生登记的。
所需材料
1、婚生婴儿
(1)《出生医学证明。
(2)父母《结婚证。
(3)父母双方的《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父母双方系现役军人的,凭父母双方的军人身份证件。
(4)计生证明。
2、非婚生婴儿
(1)《出生医学证明。
(2)母亲的《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
(3)计生证明。
窗口办理流程
1、受理申请(派出所)→审批(户政中队)→办理入户手续(派出所)
2、父母双方系现役军人,家中没有其他人登记过地方户口的,在登记出生时,可予以单独立户。
办理时限
新生儿出生申报户口由派出所民警审核受理,经所长审批并报公安局审核。
收费标准:
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