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被人民法院撤销监护人资格后,支付抚养费的义务应当依法继续负担抚养费用。父母子女之间的关系,被人民法院撤销监护人资格,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被法院撤销监护人资格后是否应当继续支付抚养费
父母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的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的,国家机关在追究父母法律责任的同时,有权撤销其监护资格,另外,父母对未成年子女具有法定的抚养义务,监护权被撤销不意味着抚养义务的消灭,根据法律规定仍然需要履行支付抚养费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零八条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依法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严重侵犯被监护的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者单位的申请,依法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或者撤销监护人资格。被撤销监护人资格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依法继续负担抚养费用。
全文397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