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监护人资格是要继续支付抚养费的。
一、撤销监护权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撤销监护权的法律规定为,如果现在的监护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其他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学校、医疗机构等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现在的监护人的监护人资格:
(一)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
(二)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
(三)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
二、撤销监护人的程序有哪些?
撤销监护人资格的程序步骤有:
1、申请人员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
2、申请材料,有关单位和人员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的,应当提交相关证据;
3、撤销监护权案件管辖法院,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案件,由未成人住所地、监护人住所地或者侵害行为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三、属于家庭暴力的情形有哪些?
属于家庭暴力的情形可以根据《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本法所称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监护人实施家庭暴力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被监护人的近亲属、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等有关人员或者单位的申请,依法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另行指定监护人。被撤销监护人的资格的加害人,应当继续负担相应的赡养、扶养、抚养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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