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仲裁申请书交给谁
1、申请人交申请时,应是一式两份,一份交劳动仲裁委,一份送达对方,至于如怕报复,可在填写地址时进行适当处理,如填写户籍地址或是亲友的地址、租赁房地址,当然要交申请时应该交身份证复印件、交联系电话号码,供办案单位联系你。
2、如涉及被申请人骚扰、报复申请人的,可以报警,也可向仲裁委或是法院投诉或起诉。
二、劳动仲裁申请书的内容
1、标题;所有的劳动仲裁申请书都可以直接的以《劳动仲裁申请书》作为标题。
2、申请人信息;必须信息包括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其他信息:申请人性别、年龄、民族、联系电话等。
3、被申请人信息。
4、仲裁请求。
5、事实和理由;这一部分里应当写的内容包括:双方劳动关系的基本事实;对于仲裁请求里面的每个请求都应当详细的说明为什么你会这么要求数额,一定要写清楚。
6、提交单位;根据你发生劳动纠纷的地点和你单位的所在地。
7、申请人签名、日期。
8、申请书末尾按照仲裁规定可能还需要写上工作地点、入职时间、离职时间以及单位是否逃匿等事项。
三、申请劳动仲裁的审理流程
1、仲裁庭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应于开庭四日前,将开庭时间、地点通知当事人。当事人收到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在开庭期间为经仲裁庭同意自行退庭的,对申诉人按撤诉处理,对被诉人作缺席裁决。
2、仲裁庭审理劳动争议应当先行调解。调解不成的案件由仲裁庭作出裁决。调解自调解书送达之日起当即生效。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生效调解书、裁决书确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可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3、双方当事人对争议事项可自行和解,并由申诉人向仲裁委员会办理撤诉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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