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业主拖延物业费拒交物业费要如何处理
如果业主已经跟物业公司签订了物业管理委托合同,并在合同里明确的规定了物业费的缴纳时间、金额及相关违约责任的;
则业主拖欠物业费物业可以要求业主支付违约金。而且业主会被物业公司起诉。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二、在什么情况下业主是可以拒交物业费的
1.物业费的收取应从业主收到收楼通知书之日起算,而不应从购房合同写明的交楼日期起算。如果开发商没有通知业主收楼,因此延迟收楼的,业主可以拒绝交纳这段时间的物业费;
2.对于物业公司要求交纳供热、中央空调等动力设备产生的能源费用不在业主交纳范围内的,可以拒绝交纳;3.物业公司提供合同未约定或未经业主同意的服务时,业主有权拒交;
4.物业公司擅自提高物业服务收费标准,业主对擅自提高的部分可以拒交;
5.物业公司没有物价管理部门各项审批文件的原件,业主可拒交。
《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规定,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四章 物业服务合同 第九百四十四条 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n 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n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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