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应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否则法院不会受理,诉讼程序也不会启动。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经济合同纠纷原则上由被告所在地(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但当事人还可以约定管辖,约定管辖的不得违反法律关于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合同约定管辖的法院必须明确且唯一,如果约定了2个法院的,该约定无效;协议管辖只能对一审合同纠纷案件进行约定,不得对二审法院的管辖进行选择;协议管辖必须以书面形式,口头协议无效;当事人选择的管辖法院必须和发生争议的合同具有一定的联系,即必须在法律规定的可以选择的范围内进行选择,否则不具有法律效力。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协议选择的法院只能是: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这五处法院其中的一个,而不能选择其他与合同没有任何关系的法院管辖。
合同约定仲裁能否直接起诉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合同中约定了仲裁的,当事人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是不受理的,应该通过申请仲裁解决纠纷。
撤销仲裁裁决的法定条件
(一)必须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撤销仲裁裁决的申请。当事人申请撤销仲裁裁决,必须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向其他人民法院提出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二)提出撤销仲裁裁决申请的主体必须是仲裁当事人。由于仲裁当事人与仲裁裁决的结果有直接的利害关系,仲裁裁决也决定着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保护或者受到了侵害。因此,法律规定提出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主体是当事人,包括仲裁申请人和被申请人。
(三)必须在法定的期限内提出撤销仲裁裁决的申请。我国《仲裁法》规定,当事人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应当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如果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没有提出撤销仲裁裁决的申请,则表明他放弃了此项权利,双方当事人都应自觉履行裁决书中规定的各自的义务,否则,权利方当事人可以申请执行。
(四)必须有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法律规定的应予撤销的情形。仲裁当事人提出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时必须有证据对该仲裁裁决具有法律规定的应予撤销的情形加以证明。没有证据,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当事人所提供的证据能否证明,则需要人民法院审查认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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