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山东省日前召开自然生态保护工作会议,要求全省以生态省建设为平台,以自然生态系统保护和农村污染防治为重点,做好推进生态省建设、提高生态示范创建水平、深化农村和农业环境保护等六项重点工作,到十一五末实现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自然保护区的生态功能基本稳定,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取得初步成效,生态保护监管和监测体系进一步健全,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
2006年,山东省以生态示范创建为手段,不断加强区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探索资源开发生态保护的有效途径,深化农村环境保护和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取得了积极进展。东营市、日照市和青岛市崂山区等8个国家级生态示范区试点被命名为第四批全国生态示范区,威海市和平阴县、东昌府区、东阿县4个试点被命名为第五批全国生态示范区,全国环境优美乡镇数量达到124个,建成1200多个文明生态村。滨州贝壳堤岛与湿地系统省级自然保护区和荣成大天鹅省级自然保护区晋升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全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增加到6个。
山东省深入推进生态省建设,到2010年,全省要基本建成4个生态市和40个生态县(市、区),各市要按照《关于加强生态市、生态县创建工作的意见》、《生态省建设2007年工作要点及任务分工》,加强组织协调和工作调度,确保目标按期实现;把系列创建活动与重点企业、重点流域、重点区域污染防治相结合,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相结合,与生态省建设相结合;深化农村和农业环境保护,实施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抓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突出抓好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加强重点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开展自然保护区执法检查和标准化建设,提升自然保护区管理水平;抓好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落实矿山生态环境治理保证金和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对严重破坏生态、污染环境的矿山企业依法提请政府予以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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