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是不能继承另一方的遗产的,同居关系不受法律的保护。
一、同居是否有财产继承权
一般属于同居关系的男女双方是不享有相互继承彼此遗产的权利的,因为他们不具有合法的婚姻关系,只有合法的配偶之间才能相互继承遗产。但如果同居的双方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则按事实婚姻处理,此时他们之间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并且同居期间生的孩子对男女双方的遗产是具有继承权的,因为法律规定不论是婚生子女还是非婚生子女都对父母的遗产享有继承权。
二、不领结婚证结婚证会有什么后果
不领结婚证,一般在法律上就不是夫妻。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第一千零四十九条的规定,男女双方到民政部门登记结婚,领取结婚证才能确立婚姻关系。不领取结婚证,只能算是同居关系,双方的事实婚姻关系不受法律保护,男女双方也不对彼此享有合法的夫妻权利和履行义务。主要后果有:
1.遭受感情变故时,事实婚姻无法得到法律保护。
2.同居关系所生的子女属于非婚生子女,在上户口和上学等方面存在许多阻碍。
3.没有结婚证的属于不合法的婚姻,此类夫妻在财产分割、财产继承、孩子抚养权、家庭债权债务方面存在很大隐患。比如:
(1)在财产方面,同居关系中男女双方获得的财产和收入以及购置的物件都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双方无权继承、分割对方财产。
(2)在夫妻扶助义务方面。合法的夫妻双方对彼此有抚养义务,如果其中一方在婚姻关系中生活困难,另一方有义务对其进行帮助和扶持,互相照顾。
(3)在夫妻忠实义务和重婚罪方面。我国实行一夫一妻制,如果双方只是同居并没有领证,若其中一方背叛了这段婚姻关系与他人结婚,另一方也无法采取法律措施,因为在法律意义上对方是单身,但是如果合法领证的夫妻,这种行为就是触犯了重婚罪,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三、没有办理结婚证就不算结婚吗
结婚证是指,男女双方婚姻关系的证明。如果第一次事实婚姻日期存在于1994年2月1日《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实施前,就是事实婚姻;如果是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实施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未补办结婚登记的,就属于同居关系。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如果要真正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应当及时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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