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具有河北区户籍,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特困救助和优抚补助的优抚对象中60周岁以上需要生活照料的老年人;年龄在80岁以上的,独生子女家庭的父母、市级劳动模范、失能老人和空巢老人且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老年人。
二、办理材料
三、办理流程
社区受理——街道、区确认——办理后返回各街道,评估人员建立档案
四、办理地点
办理地点:
五、办理时限
承诺期限:7工作日
六、办理机构
河北区民政局
七、办理费用
是否收费
此项无需收费
八、法律依据
《关于推进居家养老服务政府补贴工作的实施意见》(津民发〔2008〕54号)第四条
文章来源:天津市政务服务网(http://hbqzwfw.tj.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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