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社会保险法规定,生育津贴新政策有以下5点:1、生育的女职工可享受98天产假,在浙江工作的女职工可增加30天,共128天;2、难产的女职员增加15天产假;3、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1个婴儿,增加15天产假;4、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的,有15天产假;5、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女职工有42天产假。
生育津贴政策2023
2023生育津贴政策包括:分娩类津贴和引、流产类津贴,计算公式为:生育津贴=用人单位月人均缴费基数/30天*产假天数。生育津贴可分为两类:第一类是,在实行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期限不少于98天。第二类是,未开展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标准为女职工生育之前的基本工资和物价补贴。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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