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七级至十级伤残的职工将享受以下待遇: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分别为: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2用人单位需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工伤认定是工伤鉴定必须要经过的步骤。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如果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将享受以下待遇: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分别为: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2如果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职员在因工作原因受伤之后,就需要按照骨折工伤认定的规定,向当地的指定机构,提出工伤认定的请求。对于那些拿到认定结果的职员,可以按照流程,向相关机构再提出工伤鉴定的请求,一般来说,工伤认定是工伤鉴定必须要经过的步骤。
工 伤 医 疗 补 助 金 和 伤 残 就 业 补 助 金 如 何 计 算 ?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当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至十级伤残时,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用人单位需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其中,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标准为:五至十级伤残的职工,每满一年发给1.4个月、1.2个月、1个月、0.8个月或0.4个月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标准则为:五至十级伤残的职工,按照《辽宁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规定,不得低于当地市月最低工资标准,其中五级为28个月、六级为24个月、七级为20个月、八级为16个月、九级为12个月、十级为8个月。因此,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七级至十级伤残的职工将享受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分别为: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如果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2,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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