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申请劳动仲裁需要填写申请书,根据诉求提供相应的证据,在申请书中写明证据的来源等情况就可以了。
一、劳动仲裁该如何申请?
当事人要申请劳动仲裁的,应该在一年的仲裁时效期间内向有管辖权的仲裁机构提交书面的仲裁申请和有关的证据材料,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基本信息;仲裁请求;所根据的事实、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二、没有劳动合同拖欠工资应该找劳动仲裁吗
没签劳动合同被拖欠工资,申请劳动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没签劳动合同,如果单位不承认存在劳动关系,劳动者可以通过下列证据认定双方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打卡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三、延长举证的期限是什么?
举证期限的延长,是指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不能或未能在法律规定或者法院指定的期间内完成应该进行的举证行为,法院依当事人申请决定延长的举证期间。举证期限的延长应具备如下两个要件:一是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确有困难。此处确有困难指当事人及其律师因客观的、无法克服的困难,不能在法院确定的举证期限内收集和向法院提交证据。当事人须在举证延长申请书中写明举证不能的原因,并提出相应的证明材料。二是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出延期举证申请,此谓举证期限延长的形式要件,举证期限的延长以当事人申请为限。当事人不能按期主张证据,而导致期间的延误原因大致可分为主观原因和客观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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