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房屋手续是否齐全;
2、房屋产权是否明确;
3、交易房屋是否在租赁;
4、土地和房屋的情况是否清楚。房屋改造、住房安置工程和经济适用房本身是一种福利政策性住房。
在转让过程中,这些房屋受到五年内禁止上市交易的限制,这些房屋在土地性质和房屋所有权范围上有特殊规定。购房者在购买时,应避免买卖合同与国家的法律冲突。同时,中国法律规定的土地使用年限一般是70年,购房时可通过查看土地证、到房地产管理部门查档或到国土资源局查询等方式了解。
夫妻一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有什么效力
夫妻一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是:
1、夫妻一方擅自卖房不能绝对判断为无效或有效,必须综合判断。房地产登记在一人名下,买受人和买受人不熟悉。判断买卖行为有效一般不经夫妻双方同意;2、如果房产以夫妻名义登记,判断买卖行为的有效性一般以夫妻双方同意为条件,举证责任在买受人,即买受人应有证据证明夫妻双方同意为条件,即买受人是否善意有偿为条件;
3、涉及夫妻房地产交易的重大财产事项,不属于日常生活需要,不适用于家庭代理或表面代理,需经双方协商同意。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买受人应当订立书面商品房买卖合同。
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明确以下主要内容:
(一)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商品房基本状况;
(三)商品房的销售方式;
(四)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
(五)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
(六)装饰、设备标准承诺;
(七)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责任;
(八)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
(九)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
(十)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
(十一)解决争议的方法;
(十二)违约责任;
(十三)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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