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假会被解雇吗?
1。如果员工请长假,经单位批准,则员工无过错,辞退有经济补偿。单位不批准的,属于旷工,辞退职工不给予经济补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
(2)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
(3)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严重影响本单位完成工作任务的,(五)有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情形,劳动合同无效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劳动者或者另行支付劳动者一个月的工资,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不能从事原工作或者劳动者安排的其他工作的用人单位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不成变更劳动合同内容的协议的。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经协商一致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五)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终止定期劳动合同,(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的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四十七条对劳动者按照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和每满一年一个月的工资标准给予经济补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六个月以下的,发给劳动者半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劳动者的月薪高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布的上一年度当地劳动者平均月薪三倍的,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标准为三倍三倍于劳动者月平均工资,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12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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