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段文字讲述了工伤保险中不存在精神损害赔偿条件。只有在人身权益或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受到侵害,或者死者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隐私、遗体、遗骨等受到侵害时,才可以适用精神损害赔偿。
由于工伤待遇并未涉及精神损害赔偿,因此不存在适用于工伤保险的精神损害赔偿条件。适用精神损害赔偿的情形:因人身权益或者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受到侵害;死者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隐私、遗体、遗骨等受到侵害;其他。
工 伤 保 险 精 神 损 害 赔 偿 条 件 是 什 么 ?
工伤保险精神损害赔偿是指在工伤保险待遇中,对于因工伤导致的精神损害所进行的赔偿。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保险精神损害赔偿的条件包括以下几点:
1. 受害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 受害人遭受的事故伤害程度达到法定残疾标准,且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或者受害人人身故。
3. 受害人在事故中遭受了严重的精神损害,且后果严重。
4. 精神损害赔偿请求权人或者其近亲属与用人单位或者第三人存在劳动人事关系。
5. 精神损害赔偿请求权人为用人单位职工或者其近亲属。
工伤保险精神损害赔偿是为了保障因工伤导致的精神损害受害人的合法权益,使其得到及时、充分的赔偿,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精神损害赔偿是工伤保险待遇中的一项重要内容,适用于因工伤导致的精神损害。其条件包括受害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遭受的事故伤害程度达到法定残疾标准且后果严重、遭受严重的精神损害且后果严重、精神损害赔偿请求权人与用人单位或第三人存在劳动人事关系、精神损害赔偿请求权人为用人单位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伤保险精神损害赔偿旨在保障因工伤导致的精神损害受害人的合法权益,使其得到及时、充分的赔偿,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因人身权益或者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受到侵害,自然人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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