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规定,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用人单位需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而工伤保险基金将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具体标准由政府规定。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规定,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此时,工伤保险基金将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而用人单位则需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是参照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上年省月平工资计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按照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计算。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标准是多少?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标准为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6个月。这一标准自2018年1月1日起开始实行。同时,《工伤保险条例》还规定,如果伤残等级为一级至四级,则可以获得不同的医疗补助金标准,具体标准为:一级伤残为18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级伤残为1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级伤残为14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四级伤残为12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规定,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此时,工伤保险基金将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而用人单位则需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是参照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上年省月平工资计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按照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计算。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标准为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6个月。这一标准自2018年1月1日起开始实行。同时,《工伤保险条例》还规定,如果伤残等级为一级至四级,则可以获得不同的医疗补助金标准,具体标准为:一级伤残为18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级伤残为1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级伤残为14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四级伤残为12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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