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卡个人账户可用于支付医疗费用,但统筹账户不适用。工伤医疗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或用人单位支付,医疗保险基金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若当事人虚构非因工负伤的事实骗领医疗保险基金报销工伤医疗费用,将承担法律后果。
一、如果使用医保卡个人账户的资金,这是可以的,但并非必要。用统筹账户的钱,是不可以的。因为工伤医疗费用,参加来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没有参保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二、医疗保险基金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如果当事人虚构非因工负伤的事实,用医疗保险基金报销工伤医疗费用,属于诈骗医疗保险基金的违法行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医保卡可用于工伤医疗费用吗?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的规定,工伤职工因工伤发生的医疗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诊疗项目范围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职工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诊疗项目范围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疾病所发生的医疗费用,不纳入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因此,医保卡可用于工伤医疗费用。但是,要注意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诊疗项目范围规定的医疗费用才能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同时,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疾病所发生的医疗费用,不纳入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医保卡可用于工伤医疗费用,但要注意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诊疗项目范围规定的医疗费用才能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同时,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疾病所发生的医疗费用,不纳入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条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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