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同样的活,但每月工资却比正式工要少200~300元。近日,九江公交公司154名外聘司机向劳动部门提起仲裁,要求同工同酬。经九江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审理,裁定154名外聘司机胜诉,要求公交公司给予154名司机同工同酬待遇。
23日,记者了解到,公交公司表示将按裁决书要求执行。
提起仲裁
同工为何不同酬?
此次154名外聘司机申请同工同酬劳动仲裁的起因,其实是缘于九江公交公司一个本想实行同工同酬的工资改革方案本身。
由于历史原因,九江公交公司外聘司机与正式工相比,每月工资要少200~300元。为了实行同工同酬,公司于2009年8月出台了一个工资改革方案,规定外聘司机连续工作满3年的,可享受与正式工同等待遇。但是,方案在做出这个规定的同时,又规定外聘司机连续工作的时间起点,从工资改革方案下发之日,即从2009年8月开始计算。也就是说,要实现同工同酬,就必须等到2012年8月。
由于这些外聘司机大多都是2005年进入公司的,如果按这个方案执行,那么他们2009年8月之前的工龄就被清零了。
为此,今年3月17日,两名外聘司机代表向九江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要求九江公交公司撤销工资改革方案中关于工作年限从2009年8月开始计算的规定,要求从2009年8月1日起,试用期满的外聘司机享受与同线路同岗位正式工同等待遇。
我们与正式工一样,为九江公交建设和乘客默默奉献了多年,而工资收入却与正式工不一样,这是极不公平的,是违反《劳动法》的。司机代表对记者说。
公司回应
企业财政困难只能逐步拉平收入
面对司机的要求,九江公交公司称,正式工与临时工同工不同酬的问题,是历史遗留问题。公司自觉出台了工资改革方案,希望在未来3年内采取逐年增加的方式,将外聘司机收入与正式工拉平,这一举措应得到肯定。至于没有立即解决,公司是有苦衷的。
据九江公交公司副总经理吴建军介绍,公司近年来营运成本大幅增加,企业亏损逐年加重。前不久,公司赊购了56辆环保公交车,仅此一项就欠债2000多万元。今年以来,公司每月资金缺口高达180余万元。同时,外聘司机试用期满即拿与工作了几十年的正式工一样的工资,也有其不合理性。而通过逐步增加的方式拉平,既合乎企业的自身状况,也与同工同酬的要求没有抵触,且该方案是通过职代会修改同意后下发执行的。
裁决
公交公司应对外聘司机实行同工同酬
九江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经过两次开庭审理,于5月中旬作出裁决:判定154名外聘司机胜诉,要求公交公司自裁决之日起,须给予154名外聘司机同工同酬待遇。公交公司于17日接到裁决后表示,公司将按裁决书的要求,对外聘司机实行同工同酬。
思考
如何使公交优先原则得到落实
九江154名外聘司机申请同工同酬仲裁胜诉,受到了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江西际民律师事务所一名律师认为,虽然《劳动法》等都有同工同酬的规定,但由于历史原因,同工不同酬现象不仅存在于企业,也广泛存在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由于员工处于弱势地位,为保住工作,他们往往选择接受同工不同酬的现实。154名外聘司机的胜诉,给许多企事业单位敲响了警钟。
九江公交公司副总经理吴建军认为,虽然公司败诉了,但从劳动者权益保护的角度来说,这是一个重大进步,此事在全国范围来说,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吴建军认为,一方面是城市建设快速发展,居民对公共交通的需求增长很快;一方面却是公交企业负担过重,劳动者的价值没有得到体现。因此,如何使公交优先原则得到落实,是一个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应该引起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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