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妇科疾病在车间晕倒是否属于工伤不属于工伤。非工作时间、非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抢救无效后48小时内死亡的,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处理: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48小时内突发疾病死亡或者抢救无效死亡的,视为工伤根据最新规定,情况是工伤,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工作事故受伤
(2)在工作前后从事与工作场所有关的准备工作或收尾工作时,因事故受伤(三)在工作时间内或者在工作场所因执行职务遭受暴力或者其他事故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外出工作期间因工负伤或者因事故失踪的;(六)因非本人的交通事故受伤的主要职责或在城市轨道交通中,(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工伤:
(一)在工作期间突发疾病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活动中受伤的;(三)曾在部队服役,因战争、因公致残的职工,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复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依照本条例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依照本条例有关规定享受一次性伤残津贴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因工伤提起诉讼需要多长时间。一般情况下,人民法院收到起诉书,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第七日立案;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裁定七日内不予受理。简易程序需要三个月,普通程序六个月,二审程序三个月
第一审普通程序简易程序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的,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结案(一审判员一人负责审理)
第一审普通程序简易程序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第一审人民法院移送的上诉材料和案卷之日起五日内立案。第二审人民法院立案时发现上诉案件材料不全的,应当在两日内通知第一审人民法院,第一审人民法院应当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五日内补足:依照第二审程序审理不服民事判决的上诉案件的期限为三个月。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审理不服民事裁定的上诉案件的期限为三十日。审判监督程序的上诉期限为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两年。执行程序
上诉期限:双方当事人或者一方当事人为公民的一年,双方当事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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