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起诉;一般开庭后多久下判决书要视案件的情况来确定;劳动仲裁起诉到法院后,大多数法院按照简易程序审理,审理期限3个月,从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审理开庭日期大多数在立案后1各月左右。当庭宣判很少,绝大多数案件择日宣判,但无论如何,不能超过审理期限。复杂的、争议较大的劳动纠纷案件,法院按普通程序审理,自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结。
一、申请仲裁办理程序是怎么样的
1、劳动保障当事人提出仲裁的,应当从劳动保障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2、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诉之日起七日内作出受理或不受理的决定。受理的,应当由作出决定之日起七日内,将申诉书副本送达被诉人,并组成仲裁庭,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书面作出不予受理通知,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
被诉人应当自收到申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提交答辩书及相关证据。被诉人没有按时提交或不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案件审理。
3、仲裁庭应当于开庭四日前,将开庭时间、地点和书面通知送达当事人。当事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对申诉人按撤诉处理,被诉人可以缺席裁决。
4、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组成仲裁庭之日起六十日内结案,案情复杂确需延期的,经报仲裁委员会批准,可以适当延期,但不得超过三十日。
5、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应先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根据协议内容制作调解书,调解书自送达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
6、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7、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和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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