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年以上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吗?发生劳动争议后,本人在一年以上申请劳动仲裁的,劳动仲裁机构可以不予受理。劳动仲裁不受理的,劳动者可以向法院起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的期限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一方向另一方主张权利、请求有关部门救济或者另一方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自中断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当事人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期限内申请仲裁的,仲裁期限中止。仲裁时效期间自中止时效事由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在下列期限内提出: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第二十九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自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予以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接受申请并说明理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服或者逾期不作出裁决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是申请劳动仲裁需要哪些材料。申请书一式三份,其中两份提交仲裁委员会,一份由申请人留存。被申请人为共同当事人的,申请书一式四份,提交仲裁委员会三份,申请人留存一份。如果申请书是用蓝黑色或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写的,必须由申请人签字并注明申请日期。除载明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住所、电话号码和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外,还应当载明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的姓名、职务、电话号码,申请书还应当载明明确具体的申请请求以及申请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
2。识别。申请人是劳动者的,应当携带本人身份证明并提交复印件;有委托代理人的,还应当提交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明;申请人是用人单位的,应当携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复印件提交复印件及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
3。劳动关系证明。如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工资支付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工作许可证、通行证等材料及相应的A4纸复印件。
4。被告的身份。申请人申请劳动仲裁时,仲裁委员会根据立案审查的需要,要求申请人提交能够证明被申请人身份的有关材料的,申请人应当尽可能提交。被申请人是用人单位的,应当提供工商登记证明,包括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居住地、身份证复印件、经营场所等;被申请人是劳动者的,应当提交其户籍地址、现居住地、住所地,联系电话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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