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所有人可以为他人设立居住权。
居住权是房屋所有人与居住权人通过合同设立或者房屋所有人通过遗嘱赋予当事人居住权,即居住权人有权对他人的住宅享占有、使用。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一、在民法常则中,居住权属于物权还是用益物权
居住权是属于用益物权。居住权是指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用益物权。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居住权具有人身专属性,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居住权有期限吗
居住权有期限。居住权的取得方式是通过当事人书面合同约定,并登记。约定内容一般包括:1、当事人的姓名和住所;2、住宅的位置;3、居住的条件和要求;4、居住权期间解决争议的方法。因此设立居住权,需要约定居住权的期限。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三、民法典居住权怎么办理
当事人需要事先订立一个居住权合同的,合同设立后,当事人要拿着合同和身份证明等资料,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居住权设立之后不可以转让、继承。居住权不可以出租,居住权人死亡或者合同约定的居住权到期之后,居住权消失,但是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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