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加盟冷静期内加盟者可以单方面解除加盟合同。
这种解除合同的权利,是法律规定的单方、任意的解除权,不需要加盟公司的同意,只需要加盟商通知加盟公司解除合同即可。
但加盟冷静期内解除合同后,并不是退还全部加盟费,还要根据加盟公司已提供的服务情况,扣减一部分后,才能退还。
一、签订加盟店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1、商标、商号等的使用权
在绝大多数的特许连锁体系中,加盟总部拥有以下无形资产:商标、商号、产品、专利和专有技术等;
在签订加盟合同时,应准确清楚地说明总部拥有的无形资产,以及授权加盟店使用这些无形资产的种类和范围。
2、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即是加盟双方关系持续的时间。这一时间有长有短,短则3~5年,长则10年以上,没有具体的标准。在合同上,还应注明允许加盟店有延展期限的权利。如果合同上没有注明延展期限,而总部又不愿签订期限较长的合同,这很可能表明将来加盟店要续约时,不得不付出一笔高额的加盟费。
3、总部提供服务的种类
合同中要详细说明总部将对加盟店提供哪些服务项目,这些服务包括开业前的初始服务和开业后的后续服务。
二、加盟店的冷静期有多久
具体的期限目前还没有明确规定,一般由法院根据案件情况酌情考虑,各地法院认定标准不一,一般是在6个月内,个别法院认定在4个月内,甚至更短。所以如果确定不再加盟,就要尽早解除合同,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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