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头解除劳动合同没有法律效应。用人单位应当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应当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用人单位违反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用人单位不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的,应当承担纠正和赔偿责任。
一个人可以口头解除劳动合同吗
可以。若双方无争议,口头解除,再办理离职手续,是没有问题的。只要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管书面还是口头都有一样的法律效力。当时实际上口头上的约定证明比较困难,一旦一方翻脸不认就会存在着不容易证明的情况,建议双方还是签订一份书面的补充协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双方的义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九条【不出具解除、终止书面证明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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